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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維修技術信息公開實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通過交通運輸部會議;8月8日,交通運輸部把《辦法》分別送簽到環保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總局、中國國家認證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保監督會等七部委,目前各部委已會簽回來。”9月13日,交通運輸部運輸局副處長孟秋在2015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泰達)論壇上表示,《辦法》將于10月1日之前發布。《辦法》包括總則、維修技術信息公開要求、用戶的責任與義務、監督檢查與處罰等,以及《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目錄》的附錄。《辦法》重點內容集中在第二章維修信息公開的要求及第四章監督檢查和處罰上。此外,維修信息公開內容都體現在《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目錄》里。
“公開的汽車維修信息以基本車型為主,指《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汽車》所規定的車輛‘型號’。”孟秋提出了汽車維修信息公開的十二方面。她表示,公開的要求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車輛識別代號,(VIN)的編碼規則以及車輛識別;
二、汽車維修手冊
1.車輛維護信息,車輛定期維護項目,檢查內容及維護方法;
2.涉及維修所需的拆裝方法、技術規范及圖示說明;零部件檢測及鑒別判斷信息等;
三、零部件目錄,包括提供售后服務原廠零部件名稱和廠家編號;
四、車型控制系統軟、硬件版本識別號(不含軟件);
五、對車輛電控系統需要重新編程信息(但不包括程序軟件本身內容);
六、專用診斷、維修工具和設備及其相關軟件信息及其相關采購渠道信息;
七、車輛型式核準和認證信息,包括3C認證相關信息以及排放維修技術要求、排放控制關鍵零部件生產廠家/型號及有效使用壽命信息;
八、技術服務通告;
九、汽車召回信息和缺陷消除措施等;
十、上述各項信息的所有后續修訂和補充;
十一、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公開的其他有關信息;
十二、免于公開有關信息。
孟秋劇透了《辦法》中的一些重點內容。她表示,《辦法》在起草的過程中,依據了《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道路運輸條例》、《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專利法》、《大汽污染防治法》等法規條例
《維修技術信息公開實施管理辦法》框架
首先,《辦法》會加強汽車生產企業實施汽車維修信息公開情況的監督,對未公開的將會同國家認監委和環保部依法予以處罰;其次,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查到汽車及零部件企業在經營中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企業會受到相關裁決;三是有效開展便民服務,比如建立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監督和服務網絡平臺的建設,通過該平臺為汽車生產企業、零部件生產企業和維修保險企業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四是會同國家質檢總局等相關部門建立企業和車型目錄信息共享。
《辦法》最主要內容是實施汽車維修信息公開的時間要求,即對于實施維修信息公開的車型、種類和時間的要求都有一定區別。孟秋說:"一是新車的相關規定。對于國家標準《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GB/T3730.1)中定義的乘用車和客車,自明年1月1日起取得CCC認證的車型,汽車生產者應在該車型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公開維修技術信息,并在信息公開網站上注明該車型上市時間。對于上述標準定義的貨車,2017年1月1日起取得CCC認證的車型,汽車生產者應在該車型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公開維修技術信息,并在信息公開網站上注明該車型上市時間。二是在用車型的相關規定。對于乘用車和客車,應在2017年1月1日前,公開自2008年7月1日起獲得CCC認證并上市銷售車型的維修技術信息。對于貨車,應在2017年1月1日前,公開自2015年1月1日起獲得CCC認證并上市銷售車型的維修技術信息。此外,對銷量特別小的車型也做了相關規定。"
《辦法》的重點工作是要建立實施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制度,旨在從根本上打破汽車生產企業對汽車后市場人為的分割和技術壁壘,各類汽車維修企業將會有平等機會獲得原廠技術支持。孟秋談到《辦法》時說:“這項工作有一個比較大的制度調整,因為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是整個汽車維修配件行業健康發展的技術基礎,能夠為汽車維修配件企業提供一個更好的發展環境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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